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劫殺女運將 凶手無期徒刑定讞

(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日電)男子蕭宏吉缺錢孔急竟在去年假借搭車,持刀劫殺計程車女司機。最高法院日前依殺人罪判處他無期徒刑,褫奪公權終身定讞。

法院判決指出,蕭宏吉缺錢花用、又被房東要求搬家,於是心生歹念,決定下手強盜。他在去年2月預藏尖刀,前往嘉義火車站搭計程車,對一名女司機下手,趁下車前拿刀刺入女司機頸部、胸部,女司機在混亂中被甩出車外,後來經送醫救治仍不治。

蕭男劫走計程車後,因車輪爆胎而棄車逃亡,事後警方根據監視器錄影畫面、計程車上指紋循線逮人。台南高分院審理時,他一度認罪,但後來辯稱沒有殺人犯意。

但法官認定他針對人體要害下手,犯行明確,考量他犯後表悔意,且醫院鑑定建議加強他的家屬及社會支持系統、藉由法治教育能降低他觸法危險性,認為並無剝奪生命或讓他與社會永久隔離的必要,因此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,褫奪公權終艋舺淨心堂身。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。10408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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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劫殺女運將-凶手無期徒刑定讞-04005023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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